两股味道都直冲天灵盖,他不由得喝了一声。
如果在蓝星,他一定能跟地球北方的一群人很聊得来。
那群人也喜欢吃腌肥肉、血肠,加上土豆和蜜薯酿成的伏特加。
众人各尝了一片,纷纷陷入沉思。
粉毛吉他手说道:“我在思考乐队的关系性问题。”
而那个黑头发鼓手则是嚷嚷:“我刚刚思考了一番乐队的未来,我觉得你才是最需要练习的那个。”
“哈?”吉他手生气了,“我没有练习吗?”
贝斯手连忙抢走最后一块血肠,嘀咕着:
“我就说,考虑到音乐性问题,我们乐队还是少了个键盘手。”
刘笔在不远处倒是有点看不明白了。
说什么乱七八糟的?
这是集体陷入幻觉了?
应该不至于发生这种情况。
或许是血肠的味道,勾起了这个潦倒乐团的某些记忆。
几人吵吵了一番,平静下来。
那个贝斯手对刘笔说道:
“店老板,我说,有没有其他更加摇滚,更硬核的食物?我想……”
粉毛吉他手接话道:
“我想我们乐团几个人天天都在疲于奔命,或者需要吃点什么谈一谈。”
“原来如此。”刘笔回答,“嗯……那我这儿的苹果糊算摇滚吗?”
刘笔给了贝斯手一勺试吃版。
他尝了一口,摇摇头:
“不,太甜美了,简直就是爵士。我希望更加重金属一点的。”
这家伙到底在说什么?
重金属……
金属……
刘笔看着厨房盆底剩下的一些血浆,有了一个很大胆的想法:
“我能做,你能吃么?”
“那当然。摇滚不死。”金毛说道。
“本店有一款名为椒香猪血糖的糖果,巨特么摇滚。你想尝一尝吗?”
“猪血糖?”
众人惊讶道。
在他们的认知里,完全不存在这种食物组合。
也不应该这种奇怪的糖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