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在干嘛呢,还吃?大家都在等你知道吗?”
经纪人气喘吁吁地跑过来,看见贝斯手正在飘飘欲仙地享受着食物,血气上头。
贝斯手镇定道:“我知道你很急,但是你先别急,我给你说个事。”
“啥事?”经纪人没好气地嚷嚷道,“虽然你弹不弹贝斯一般人也听不出来,但你好歹职业一点吧!”
“贝斯是不可或缺的!”金毛贝斯手好像也有点红温了,“不跟你哔哔,这玩意儿,血肠,你尝两口就知道了。”
贝斯手把荒野饭店的血肠推到了经纪人面前。
荒野饭店?
经纪人日理万机,手下有一堆需要服务的乐团,一时没想起来这是哪家饭店。
而且这个叫做血肠的东西,看上去有点像蛋白质块,但却是暗红色。
直觉让他别吃,但是职业素养让他用筷子夹了一块起来。
把血肠放进混合了剁碎的姜树末的酱汁里,蘸得饱满,再一口放进嘴里。
姜树末冲鼻的姜味首先撬开他的味蕾。
之后血肠带着一股血腥和金属味道再嘴里展开。
随着咀嚼,土豆淀粉的绵软开始发挥作用。
随后,肝脏的鲜和苦,猪卵的软和油,肠子的脆,在口腔里交杂。
余韵是椒香猪自带的香料体味。
经纪人皱紧眉头,想吐出来,但是最终却没舍得,还是选择全部咽了下去。
“奇怪的味道……但是,很难割舍。”经纪人评价道,“就好像狗血无比的低俗小说,你觉得它无脑又粗糙,但就是莫名地想要看下去。”
经纪人一边说着,一边不经意地又拿起了一片血肠。
连他自己都没反应过来这个动作!
没想到会做得如此自然!
明明觉得这不是个好吃的东西,怎么,又拿了一片……
“怎么样,这东西,很摇滚吧。”金毛贝斯手嘿嘿笑道。
“我有点明白你的意思了。”
乐团的其他几人见经纪人也没有回来,大感奇怪。
便一起围了过来。
“你们在吃什么呢?”
经纪人和贝斯手没有回答,只是沉默地指了指碟子里的血肠。
“这好吃吗?”紫毛主唱有些茫然道。
“不,这是个哲学家的食物。”经纪人说道。
主唱有些奇怪,拿起了一片,大嚼起来。
咸、酸、鲜,血块柔软的质感,夹杂着内脏的Q弹。
他拿出腰间的小酒壶,喝了一口味道狠辣的土豆酒。
“霸!”